附件3 | ||||||
明光市乡镇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城镇建设用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2 |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核发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3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审批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4 | 林木采伐许可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6 |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4 | 1、立案环节对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处罚当事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
3、决定环节久拖不决,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
4、执行环节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7 |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4 | 1、立案环节对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处罚当事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
3、决定环节久拖不决,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
4、执行环节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8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4 | 1、立案环节对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处罚当事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
3、决定环节久拖不决,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
4、执行环节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9 | 未依法取得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 4 | 1、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对应当予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不予立案;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予以立案的。 | 低 | 1、规范调查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规范审核程序,及时对调查取证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要有明确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执行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审查环节请托,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行政措施种类、理由及法律依据不仔细,随意出具审核意见。 | 中 | |||||
3、决定环节审批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经批准后采取强制措施前未履行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义务。 | 高 | |||||
4、执行环节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决定的案件不执行强制措施、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10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3 | 1、负责征收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不负责。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优亲厚友,把关不严,应征未征或少征。 | 中 | |||||
3、工作疏忽,没有及时收集相关数据或搜集材料不全。 | 低 | |||||
11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2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3 | 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中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中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
14 | 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 | 3 | 1、不采纳有关方面的合理建议。 | 低 | 1、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行业和领域专家意见,合理吸收建议。 2、严格规划编制纪律,加强内部监督。 3、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落实。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规划内容向特定关系人或特定单位倾斜。 | 中 | |||||
3、向相关人泄露处于保密阶段的规划信息。 | 低 | |||||
15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铲除 | 4 | 1、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对应当予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不予立案;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予以立案的。 | 低 | 1、规范调查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规范审核程序,及时对调查取证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要有明确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3、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采取回访被执行人、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执法人员 |
2、审查环节请托,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行政措施种类、理由及法律依据不仔细,随意出具审核意见。 | 中 | |||||
3、决定环节审批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经批准后采取强制措施前未履行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义务。 | 高 | |||||
4、执行环节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决定的案件不执行强制措施、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
16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8 | 临时救助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19 | 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20 |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的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21 | 辖区内有关争议及矛盾纠纷的调解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调解。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及时公开调解结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管理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收受当事方好处。 | 中 | |||||
3、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 | 低 | |||||
22 | 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民政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23 |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 3 | 1、受理环节对应当受理的不受理;推诿扯皮,超时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对备案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低 | |||||
3、决定环节对应当备案的不予备案。 | 中 | |||||
24 | 农村承包地调整的批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农经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25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4 | 1. 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
低 |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 乡镇分管负责人、镇水产兽医畜牧站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不检疫就出证 | 低 | |||||
3.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 | 低 | |||||
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受理。 |
低 | |||||
26 | 20周岁以上、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审核 | 5 | 1、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3、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4、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5、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镇计生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
3、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
4、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
5、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
27 |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28 |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 | 3 | 1、受理环节对应当受理的不受理;推诿扯皮,超时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不按照规定对备案材料内容进行审查。 | 低 | |||||
3、决定环节对应当备案的不予备案。 | 中 | |||||
29 | 医疗救助对象审核 | 3 | 1、受理环节查验申报材料不严格,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 | 低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保证办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乡镇分管负责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决定环节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核意见或上报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高 | |||||
30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审批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按照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负责人、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调查核实情况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审查超时。 | 中 | |||||
3、审批环节吃拿卡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
4、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 低 | |||||
31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的责令退回 | 2 | 1、调查环节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不按规定调查取证或伪造、丢失、损毁调查材料。 | 低 |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乡镇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
2、处置环节无故拖延,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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